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老员工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老员工创新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老员工(含各类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全省老员工创新创业热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启发老员工创新创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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